前沙東安全區指揮部情報處長
起訴政府等10造誹謗
出版日期: Tuesday, August 2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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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廿日訊)前沙巴東部安全區指揮部情報處長拿督末查基莫哈末再首席助理總監(退役)與三名曾任職於情報組的警方人員對馬來西亞皇家警察和其他10造提起訴訟,並索賠總額達1億令吉。另外三人是法比安倫甘、丹尼斯恩尼特和莫哈末阿茲蘭沙卡蘭。
他們於8月15日星期四通過由Lincon & Company律師事務所,在斗湖高庭提起訴訟,並將吉隆坡警區主任拿督魯斯迪莫哈末伊薩、雪蘭莪警區主任拿督胡申奧瑪漢、前沙巴警察總監拿督伊德利斯阿都拉分別列為第一至第四答辯人。
斗湖警區主任賈斯敏胡申助理總監、莫哈末哈津哈索助理總監、尤斯曼沙赫里瑪林薩副警監及前全國警察總長丹斯里阿克里桑阿都拉被列為第五至第八答辯人。
馬來西亞皇家警察、總檢察署辦以及馬來西亞政府被列為第九至第十一答辯人。
在訴訟和索償書中,所有起訴人在自訴訟書送達之日起21天內必須向法庭提交一份正式文件,以表示他們將出席法院的聽證或審判。(如果不提交文件可能會導致默認判決或其他法律後果)。
與此同時,末查基在受訪時表示,採取此行動是為了恢復他們的尊嚴、名譽和聲譽,這些在至今仍深受影響。
他說:
“指控和錯誤逮捕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也影響了我在馬來西亞、菲律賓和印尼情報界的名譽。在案件之前,我成功建立了一個良好的網絡,聯合保護三國水域免受跨境恐怖威脅”
他說:“儘管我們在被拘留一年後已經獲法庭洗脫罪名並無罪釋放,但對我們提出錯誤指控的相關方從未試圖道歉或嘗試恢復我們的尊嚴。我們的名譽因這些不實指控而嚴重受損。
他說:“事實上,在被釋放後,我們仍然受到各方面的壓力,儘管我們仍在努力從虛假指控引發的創傷中恢復。”
末查基進一步解釋,他們的索賠依據包括非法或錯誤逮捕、不正當和惡意調查、濫用調查程序、惡意報告和調查細節洩露、錯誤和虛假指控、持續壓力導致持續抑鬱,以及即使被法庭宣佈無罪釋放後仍受到名譽損害。
他說:“我們提起這次訴訟並不是單純為了索賠或羞辱任何一方或損害他們的可信度,而是為了伸張正義,恢復尊嚴,並恢復我們的名譽,我們也不希望這種事情再次發生在其他人身上。”。
同時,另外三名被指控的沙巴東安區指揮部前警員和成員也預計將在不久的將來通過各自的律師提起訴訟和索賠。
去年7月,末查基、六名警察和一名平民對於在1月13日晚上7時30至11時30分之間在斗湖阿拔斯路五里附近的油棕種植園間謀殺電召司機諾爾曼巴卡拉杜(61歲)
他們皆不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