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水門案三被告表罪成立
出版日期: Wednesday, December 0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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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四日訊)前沙巴水務局局長阿末塔希爾及另兩人被控多項洗錢案表面罪名成立,需進行自辯。
反貪特別法庭法官阿布巴卡裁定,控方在結案陳詞中已針對所有指控建立表面證據,因此諭令62歲的阿末塔希爾、59歲的其妻弗基雅(及70歲的前沙巴水務局副局長林南炳進行自辯。
法庭將自辯庭期定於明年2月26日至28日,以及4月28日至30日。
阿末塔希爾與弗基雅聯同林南炳被控37項洗錢罪,涉及現金及銀行存款共計6157萬令吉,以及非法持有奢侈品。
三人於2016年12月29日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