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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大馬女大生逃過無期 兇手4度膜拜謝法官
出版日期: Friday, March 2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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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著粗框眼鏡的男子,就是在111年10月,涉嫌殺害馬來西亞女大生的被告陳柏諺,前兩次判決都是無期徒刑,如今進入更一審,刑度大逆轉。

陳柏諺被列殺人罪被告,一審、二審法官判他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卻認為,他明明有自首,為何被認定沒有悔過?認為判決理由不完備,撤銷原判發回更審。如今高院更一審判決出爐,改判18年10個月,陳柏諺聽到後立刻雙手合十,四度膜拜法官表達感謝。

被告前委任律師吳威廷:「我們在處理的時候,有看到他一開始送醫的這個,救護車上面所錄的影片,他在救護車上面,其實有主動跟警察告知他殺了人,一開始警察的反應是你騙人的吧,但後來轄區的員警回報,確實有這樣子的一個狀況的時候,警察才在救護車上面,把他戴上手銬,所以他在這個檢察機關,發現這個犯罪之前,他確實是有主動申告。」

土木工程師陳柏諺,疑似因為金錢糾紛殺害蔡姓女大生,犯案後自己因為吞藥被送醫,開庭時宣稱兩人相約一起長眠,還希望家屬同意冥婚,但這一字一句讓家屬痛斥,他根本故意殺人。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顧正德:「本院合議庭考量,被告非預謀性計畫性的犯案,且未以凌虐等方式增加被害人痛苦,且本案已有前述自首減刑之適用,認為被告犯後有表現出,後悔之態度的情形,有利於將來復歸社會,可略微減輕被告責任刑程度。」

殺了人,竟然從無期徒刑改判18年10個月,死者家屬透過律師表達,相當不滿意這樣的結果,將會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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