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文件申索超時工作津貼
5護士與醫藥助理被控
出版日期: Friday, September 1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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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兩名被控的女護士在反貪委會執法員的監督下,前往法庭大廈服務櫃檯辦理保釋外出手續。
【亞庇十二日訊】5名衛生部的護士和醫藥助理被控使用造假文件申索超時工作的津貼,他們否認所有面對的控狀,獲反貪污法庭批准保外候審。
35歲的男護士麥威達米高乃被控於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6月3日之間,在賓達士路的衛生局辦事處,分別8次使用造假的文件向當局申索超時工作的津貼,共2萬4千482.88令吉,並知悉所提供的申索資料為造假。8項控狀都指他觸犯反貪委會法令第18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2)條文下被判刑。
37歲的女護士娜莉雅莎麗瓦乃被控於2020年6月9日至2021年8月12日之間,在賓達士路的衛生局辦事處,分別9次使用造假的文件向當局申索超時工作的津貼,共2萬9千100.82令吉,並知悉所提供的申索資料為造假。9項控狀都指她觸犯刑事法典第471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465條文下被判刑。
33歲的醫藥助理艾米美拉妮乃被控於2020年4月7日至2021年8月5日之間,在賓達士路的衛生局辦事處,分別14次使用造假的文件向當局申索超時工作的津貼,共4萬4千743.94令吉,並知悉所提供的申索資料為造假。其中5項控狀指她觸犯反貪委會法令第18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條文下被判刑,其餘9項控狀則指她觸犯刑事法典第471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468條文下被判刑。
36歲的女護士阿兹麗娜乃被控於2021年6月11日至8月5日之間,在賓達士路的衛生局辦事處,分別3次使用造假的文件向當局申索超時工作的津貼,共9千728.33令吉,並知悉所提供的申索資料為造假。3項控狀都指她觸犯刑事法典第471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465條文下被判刑。
34歲的醫藥助理祖尼爾賈斯丁乃被控於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8月12日之間,在賓達士路的衛生局辦事處,分別9次使用造假的文件向當局申索超時工作的津貼,共3萬5千187.91令吉,並知悉所提供的申索資料為造假。其中5項控狀指他觸犯反貪委會法令第18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條文下被判刑,其餘4項項控狀則指他觸犯刑事法典第471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468條文下被判刑。
他們都否認各自所面對的控狀。麥威達和阿兹麗娜是由關兆偉律師代為辯護,他們各獲得地庭法官傑申祖賈批准以1萬令吉保釋金和1人擔保外出,同時需每2個月1次向反貪委會報備行蹤。
沒有辯護律師的娜莉雅、艾米和祖尼爾,也獲地庭法官批准他們各以1萬令吉保釋金和1人擔保外出,同時需每2個月1次向反貪委會報備行蹤。所有被告的護照都需交由法庭保管。
上述所有案件是由反貪委會的主控官努莎賓娜負責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