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子曾申請採礦准證
魯賓巴朗:申請採礦作業批准程序極為繁瑣
出版日期: Tuesday, November 19, 2024
文本大小:
(亞庇十九日訊)金馬旺州議員拿督魯賓巴朗表示,申請採礦作業的批准程序極為繁瑣。
這位沙巴民意黨副主席是針對自己在一段刊登於《當今大馬》的錄影片段中,被拍到發表即使是在國陣執政或丹斯里慕沙阿曼擔任沙巴首席部長期間,獲得採礦執照仍然困難重重的談話。
他今日發表聲明指出:「我的長子(不是丹南國會議員里端巴朗)擁有採礦相關的背景和知識,我知道他曾在慕沙執政時期申請過採礦准證。
他說:「當時,州政府既沒有成立專門的委員會,也沒有相關的(州政府)部門,因為缺乏有經驗的官員。
他說:「後來,一些在聯邦政府有豐富經驗的官員被調回沙巴,州政府才設立了相關部門。」
然而,作為沙巴經濟發展機構主席的他表示,即便新部門已成立,要最終獲得批准仍需耗費多年,並且成本高昂。
他解釋,申請人需要先從土地與測量局獲得意向書,因為採礦涉及天然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