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酒店執照費
恢復至1966年原有費率
出版日期: Thursday, January 1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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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十六日訊)經過州政府批准,亞庇市政廳已經恢復根據1966年亞庇條例(酒店與旅館)之下規定的原有執照收費率,並於2025年1月1日起生效。亞庇市政廳在今日發佈的聲明中作此宣佈。
聲明指出,酒店與旅館的執照收費乃根據亞庇條例(酒店與旅館)中的公式計算,並考慮到酒店的等級分類及該酒店的入住率。
對於每間被入住的酒店客房,實際收取的費用為:
1級酒店每間房每晚 RM4.65
2級酒店每間房每晚 RM2.65
3級酒店每間房每晚 RM1.30
如果房間未被入住,則不收取費用。
聲明指出,亞庇市政廳有責任執行在亞庇市區適用的法律或規定,這包括收取執照費。收取的執照費將用於支付市區內各項服務的運營開支,從而確保亞庇市繼續吸引更多國內外遊客。
“此外,需要強調的是,酒店執照費是酒店業務運營成本的一部分,並可在酒店經營者進行年度所得稅申報過程中考慮”。
“為了順利進行酒店執照費的徵收,亞庇市政廳已經制定《亞庇市酒店執照申請與更新指南》,詳細說明了申請條件、所需文件、計算方法以及執行酒店執照費的具體條件,供酒店經營者參考。此外,亞庇市政廳也在其電子服務網站(DBKK eServices)設立住宿登記表格系統,方便酒店經營者在線進行計算和付款”。
在此之前,在根據亞庇條例(酒店與旅館)規定恢復執行酒店執照費之前,亞庇市政廳已於2024年10月1日和2024年10月29日舉行兩次由市長拿督斯里沙賓沙米達主持的業界交流會。
這些業界交流會為與酒店和旅館經營者合作提供平臺,解釋亞庇條例(酒店與旅館)的執行機制,同時聽取業界反饋。
聲明中也提到,關於酒店協會提出的短期租賃住宿(STRA)問題,亞庇市政廳實際上已經採取措施,設立專門針對短期租賃住宿(STRA)的亞庇市政廳指導方針來監管這項活動,並已於2025年1月2日起開始實施,這同樣受亞庇條例(酒店與旅館)的規範。
亞庇市政廳對已履行責任的酒店經營者表示感謝。截至2025年1月15日,超過50%的酒店經營者,即99名酒店經營者,已經繳納2025年1月的酒店與旅館執照費。